国内刊号:42-1224/G3
国际刊号:1001-7348
发布日期:
作者:唐代盛1,2
单位:(1.南京理工大学 知识产权学院,江苏 南京 210094;2.南京大学 法学院,江苏 南京 210093)
关键词: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,专利文件,行政规制,司法规制
基金: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(15YJC820052);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(30920140132032)
由于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是产生低质量专利的重要根源,对竞争和创新造成了严重阻碍,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控制。当前,国家主要采取行政手段进行管制,构成一种行政规制模式,但仍存在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规制不足的缺陷。因非正常申请专利文件引发的著作权侵权纠纷表明,专利文件享有著作权,从而构成一种对专利质量的司法控制。因此,针对抄袭、假冒他人专利文件而申请非正常专利的行为,引入司法规制模式,与行政规制构成优势互补的二元规制体系,并对两种规制模式进行立法重构,以进一步完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规制的法律机制。
来源:2019年第22期
《科技进步与对策》期刊编辑部